广大离退休教职工:
集体活动时,为确保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现制定以下条款,请自觉遵守:
一、参加活动前,请正确评估自身健康状况,患有疾病及不能长时间在公共场所活动的,不要参加活动。
二、健康状况欠佳或75周岁以上老人, 不宜参加集体活动。若本人坚持,必须有家人陪伴同行。
三、请带好身份证、老年证。
四、要服从领队安排,听从指挥,不得擅自离队单独活动。
五、牢记集合时间、地点、所乘车牌号码、领队号码。万一脱团,在集合地点等候领队返回寻找,并尽快和领队联系。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遵守有关规定。不要任意更换座位,不得在车内随意走动;上下车船不要拥挤;穿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以防发生危险。
七、注意饮食卫生,不宜暴饮暴食,忌食生冷食品,防止腹泻。
八、入住宾馆要遵守相关规定。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要寄存。退房前,检查行李物品,尤其是证件和贵重财物,以免造成损失。
离退休工作处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