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离退休工作处印章管理,根据《皖南医学院印章管理与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制度。 1、印章实行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在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 2、本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印章,需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审核符合印章使用要求,由印章保管人员加盖印章。 3、外来人员使用印章需进行申请登记,处集体认真审查印章使用申请,严格把关,审核符合印章使用要求,由部门负责人在申请登记薄签字,印章保管人员加盖印章。 离退休工作处 二0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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