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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8-06-01 阅读次数:

校发〔201853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皖南医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已经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18531

  

  

  

  

  

  

  


皖南医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皖南医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的工作机制,促进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习近平总书记“8.25”重要指示等精神,按照《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员会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性。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等离退休老同志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肩负着重要使命,发挥着特殊优势。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三条校关工委的性质。校关工委是在校党委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在职同志参加的关心教育培养青年师生健康成长的群众性工作组织,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工作主体,开展工作,即“现职主导、离退主体”;是校党委教育青年师生的参谋和助手、联系青年师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校关工委的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文化人、以德育人,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教育引导青年师生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不断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校关工委的方针。校关工委贯彻“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方针,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任务,配合学校党政开展深入细致的关爱教育活动;正确把握校情和青年师生的特点,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又尊重客观现实,逐步形成我校特色品牌;深入基层和青年师生之中,增强青年师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

第二章

第六条校关工委要不忘初心,把坚持服务青年师生的正确方向作为宗旨要义;要立德树人,把着力加强青年师生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要固本铸魂,把引导青年师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点工程;要以人为本,把支持和帮助青年师生成长成才作为根本要求;要为党尽忠、为国尽责,把团结教育广大青年师生听党话、跟党走作为神圣使命。

第七条校关工委要坚持重点工作全力抓、特色工作精心抓、长期工作持续抓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政治、经验、威望、时空、亲情”的五老优势,大力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青年师生实现人生价值搭建舞台。

第八条校关工委要自觉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关工委的指导;加强与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团委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起到老同志独特作用、做出老同志重要贡献,进一步提升我校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九条校关工委要指导各二级学院关工委的工作,主动对二级学院关工委提出建议、加强沟通,突出工作重点、发挥医学院校特色,培育载体、创新方式,共同为开展关心下一代活动搭建平台。

第十条校关工委要不断总结典型经验,着力打造特色品牌:特邀党建组织员、五老报告团、主题教育活动、老少齐学共话、大学生涯规划、校园文化传承、心理健康教育、高低年级学生经验交流、青蓝工程、结对帮扶、社团指导、专题调研等,使关心下一代活动更加贴近实际。

第十一条校关工委日常事务由校关工委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关工委全体成员和二级学院关工委秘书参加的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二级学院关工委秘书工作会议等。

第三章

第十二条校关工委由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1-2)、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委员(若干人)等组成。主任由校分管领导担任,全面领导校关工委工作;常务副主任由离退休老同志担任,主持校关工委日常工作;副主任由离退休老同志和离退休工作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秘书长由专职委员担任;委员由专职委员和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二级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专职委员由离退休老同志和退居二线处级干部担任。

第十三条校关工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处理校关工委日常事务。办公室设正、副主任和秘书。主任由离退休工作处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同志担任,秘书由离退休工作处同志担任。校关工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逐步成立党建辅导组、五老报告组、主题活动组、生涯规划组、心理教育组、青蓝工程组、结对帮扶组、社团指导组等机构。

第十四条各二级学院关工委由主任、副主任(1-2)、秘书、委员(若干人)等组成。主任由二级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校关工委指派的联系人和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同志担任,秘书和委员均由二级学院同志担任。各二级学院关工委在二级学院党组织领导下,在校关工委的指导下,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十五条以上以职务身份任职校关工委、校关工委办公室和二级学院关工委的在职人员,如遇职务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更替。

第四章

第十六条从事关工委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和退居二线处级干部实行任期制,一届三年,可任两届,如遇特殊情况经校党委同意可适当延长。

第十七条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关工委的领导班子作调整与补充,安排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具有大局和服务意识,乐于奉献、事业心强,工作努力、勇于担当,身体健康、相对年轻的退休老同志和退居二线处级干部参加关工委领导班子。

第十八条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已退休或退居二线处级干部、条件合适的老同志参加关工委的工作,不断充实关工委队伍,保持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活力。

第十九条学校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等专题会议由学校安排校关工委老同志参加。校关工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参加听报告讲座和参观考察等活动。

第二十条校党委对关工委工作提出任务和要求。学校为校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并将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证。经校党委同意,根据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所承担工作责任和工作实际需要,给予适量补贴;对表现突出者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条校关工委要深入推进“组织创五好、五老创先进”的“双创”工作,形成争创“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作用发挥好、制度健全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的五好关工委和“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强烈的使命担当、有突出的关爱实绩、有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公认的群众基础”的五老先进工作者良好氛围。

第二十二条“打铁必须自身硬”。校关工委要凝心聚力、团结拼搏,真抓实干、敬业奉献,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为目标,着力加强关工委政治、思想、组织、工作品牌、作风、制度建设,积极争取以党建带领关工委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党建带关建”的机制,进一步提高关工委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把校关工委建设成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坚强堡垒,立足新的起点,瞄准新的目标,奋力再谱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新篇章。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校关工委要建立集中学习制度,坚持每两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校党委和上级关工委有关文件以及关工委业务知识。

第二十四条校关工委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由校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专职委员、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等成员参加的工作例会,总结研讨布置关工委工作。

第二十五条校关工委要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安排联系人分别与各二级学院关工委进行定点联系,坚持联系人至少每两周一次与所联系的二级学院关工委进行沟通交流,提出建议。

第二十六条校关工委要建立总结汇报表彰制度,每年年终认真总结工作,并向校党委和上级关工委汇报全年工作情况,坚持每年年初召开会议总结上一年工作和布置当年任务。每年开展一次评比表彰活动。

第二十七条校关工委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注意积累关工委活动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和档案整理、汇总、保存工作。

第二十八条校关工委要建立经费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经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经费使用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支出合理。

第六章 附

第二十九条附属医院和二级学院可参照本实施办法制订本单位关工委工作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由校关工委负责解释。《皖南医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校发〔2010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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